为了加强对县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促进检察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维护公平正义,谷城县人大常委会经过公告、推荐或自荐、登记、审查、考试、确定拟任人选、公示等程序,1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被县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 为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9月18日,在谷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11名人民监督员进行集体宣誓。
中国谷城网通讯员 余金成 胡红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