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11-15 字体:【大 中 小】 |
11月13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报告1起一般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珠海报告的一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发病48例,无死亡。 了解沙门氏菌,防止“病从口入” 沙门氏菌病是最常见的食源性疾病之一,在我国细菌性食物中毒中,70%~80%是由沙门氏菌引起。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市民应特别注意个人及食物卫生,防止沙门氏菌病从口入。 沙门氏菌感染: 主要通过被污染的食物和餐具 ◆沙门氏菌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奶类、肉类、鸡蛋和新鲜果蔬等极容易被其污染,花生酱等商业化食品也存在被污染的风险,食用后容易引起感染。 ◆ 食物加工制作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沙门氏菌交叉污染,如刀、砧板、购物篮或者厨师的手被沙门氏菌污染后,就可能污染其他食物,食用前如未加热或加热不彻底同样会引起感染。 ◆此外,还可能由于接触患者或被感染的动物(包括宠物)后未做好清洁而发生感染。 感染沙门氏菌有哪些症状? ◆人感染沙门氏菌后,潜伏期一般为12~48小时,症状以胃肠炎多见,表现为头痛、恶心、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腹痛等。 ◆ 多数病人在2~3天后胃肠炎症状消失。少数患者的病情会发展得比较严重,如小孩、孕妇、老人和免疫功能低下者。 ◆ 沙门氏菌病严重时可发生败血症或致死。 家庭如何预防沙门氏菌病? ◆在处理食品前后,请认真清洗您的手、砧板以及刀具。生、熟食品的处理和保存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用流动的洁净水彻底清洗新鲜的蔬菜和水果。 ◆食物要彻底煮熟。 ◆不喝未经高温消毒的乳制品或果汁。 ◆ 吃剩的饭菜如要留存,应该立即放入冰箱。 ◆接触动物(包括宠物)后,请及时洗手。 ◆如已确认感染沙门菌,请不要为他人准备食物。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广东疾控 / 编辑:杨守荣 责任编辑:严华萍 / 编审:任丹 |
作者:云上谷城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