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12-14 字体:【大 中 小】 |
“消防通道”堪比“生命通道” 不仅是行走的通道 也是发生火灾时 用来逃生的生命通道 它的畅通与否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 很多居民仍有在楼道 堆放杂物、停放电瓶车、 给电瓶车充电的习惯 还有人天天占用消防车道 埋下救援安全隐患 这不仅会增加这些区域的火灾隐患 还大大增加了 火灾时逃生疏散的难度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二款: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等违法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通道在发生火灾等重大险情时 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使命 是一条救援生命的通道 因此,对于这样一条连接着 “生”与“死”的“生命通道” 绝对不能堵! 来源:应急普法 责任编辑:冷晶晶 / 编审:翟竞 |
作者:云上谷城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