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12-15 字体:【大 中 小】 |
襄阳市发改委 发布通知 对襄阳市收费标准清单 进行动态调整 涉及教育、公安、民政 交通等部门 调整后 取消了现行的 市一级、二级 三级公办幼儿园 收费分类 统称为“其它公办幼儿园” 收费标准统一调整 为300元/月•生 而市区省级示范幼儿园 450元/月•生 和市区市级示范幼儿园 400元/月•生的 收费维持不变 此前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来源于2020年1月17日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当时发布的襄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中,对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的规定是:市区省级示范幼儿园450元/月•生;市区市级示范幼儿园400元/月•生;市区一级幼儿园260元/月•生;市区二级幼儿园230元/月•生;市区三级幼儿园200元/月•生。 据悉,本次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第十二次动态调整通知,一是对《襄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中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了修订,收费依据进行更新。 在卫生健康部门项目中新增“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子项,收费标准为“武汉市每支7元,其它市州每支9元”。 二是对《襄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部分项目收费文件(文号)进行了对应更新。 来源:襄阳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严华萍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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