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01-15 字体:【大 中 小】 |
国家药监局14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 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进行了上市后评价,评价认为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已上市销售的酚酞片和酚酞含片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月8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翟竞
|
作者:云上谷城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