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03-26 字体:【大 中 小】 |
在3月23日下午,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组织民警在茨承路段设卡查酒驾,当地一名男子刘某涉嫌酒驾,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28mg/100ml,另一男子夏某涉嫌酒驾,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56mg/100ml,两人已经达到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属于酒驾。 经过民警的进一步调查,发现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在2019年9月24日的时候,刘某、夏某都在这一天也因为酒驾被三中队查获,而且还是在同一个地点查获的,这真的是一段特殊的“缘分”了。 之前的教训没记住,屡教不改的刘某和夏某也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根据新交规对于饮酒和醉酒驾驶的处罚,酒后驾驶将会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刘某和夏某已经是第二次酒后驾驶,他们接下来将面临的是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还要被吊销的处罚。 通讯员:谷公宣 罗珊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严华萍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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