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08-03 字体:【大 中 小】 |
近日,湖北省公安厅联合武汉铁路公安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铁路沿线放飞无人机、风筝以及击打列车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的通告》,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4月15日,谷城县居民宋某违规放无人机,航拍谷城北站及汉十高铁线路,并上传短视频平台展示。谷城北站派出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宋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2022年2月12日,谷城县居民潘某在襄渝线铁路违规放飞无人机进行视频拍摄。谷城北站派出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潘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此谷城北站派出所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请勿违规在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飞行器等低空漂浮物,以免触犯法律。 记者:周龙 通讯员:李玮钰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冷晶晶 / 编审:严华萍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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