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5-22 字体:【大 中 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残疾人证换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对象 1.有效期满。凡持有谷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核发、已经或者即将到期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以残疾人证标注的签发日期计算,有效期10年)的,请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到县残联办理换证手续。 2.原目测办证。原办理残疾人证时,未在医疗机构接受医学评定的,无论发证时间是否达到10年,都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前重新进行残疾分类分级评定医学评定,之后换发证件。 二、所需资料 申请人需持原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两寸白底照片两张,到县残联提出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申请换证的,需同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需要重新评定残疾的对象,还需持有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类别、等级评定证明。 三、注意事项 1.有效期满未换发的、原目测办证未重新评定的,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将自动冻结并注销证件,持证人无法继续享受残疾人相关政策。 2.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 3.残疾评定费用由县残联统一结算,申请人无需缴费。行动不便对象,可向所在乡镇(开发区)残联申请评定绿色通道。 4.如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与原办理的证件记载的类别、等级不相符的,应到指定医疗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已经脱残的,不予换发。 5.省级指定评定机构:谷城县中医医院(可评定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谷城县妇幼保健院(可评定肢体残疾),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可评定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谷城县精神病医院(可评定精神残疾、智力残疾),谷城县康健医院(可评定视力残疾、言语残疾),谷城县爱尔眼科医院(可评定视力残疾)。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96号,县残联一楼综合服务大厅(金水湾加油站斜对面) 咨询电话:0710-7175606 谷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