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08-11 字体:【大 中 小】 |
![]() (一)停车场停车服务实行计时收费。车辆进入火车站停车场30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二)具体收费标准: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含)收费2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电动三轮车白天2元/次,夜晚停放1元/次。摩托车白天1元/次,夜晚停放0.5元/次,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限额20元。 (三)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二)具体收费标准:中小型车辆1小时内(含)收费2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摩托车白天0.5元/次,夜晚停放1元/次,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限额20元。 (三)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二)停车1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 (一)小、中型车2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二)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二)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杨守荣|责任编辑:冷晶晶 审核:余运超 詹丽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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