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11-13 字体:【大 中 小】 |
经湖北省道路四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核查,截至2023年11月3日,谷城县有49辆普通货运车辆逾期2年或2年以上未审验。 为加强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持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完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上述车辆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完成车辆审验,逾期未完成审验的车辆将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2年未审验拟注销的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谷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11月9日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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