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动态
安全不放假!这份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提醒请查收
发布日期: 2024-02-09 字体:【

春节期间

电梯、液化气钢瓶等特种设备

进入高频率使用期

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谨此提醒

节日欢乐,牢记安全

广大人民群众应注意

(一)乘坐电梯时,在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乘坐自动扶梯时,请有序乘坐,不要拥挤;进入垂直电梯之前,先不要急着进去,先观察门是否正常打开,再观察电梯有没有来到本层,看到电梯稳稳地停下来才进入;人过多可能造成电梯高负荷运转,还是等等,不要挤在电梯里;电梯门即将关闭的时候,不要用手或者其他物体阻挡门,不要靠在电梯门上,这样很可能造成电梯程序失常;出现意外被困电梯的时候不要用手去掰门,留在电梯轿厢中,拨打12345,报出张贴的电梯应急救援编号,并等待救援,切勿自行处置,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乘坐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时,一定要先看现场有无设置检验标志、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乘坐之前一定要想一想该设备是否适合自己或孩子,不要盲目勉强乘坐;如发现设备有异常声响、气味、抖动、晃动等情况,或者出现身体不适,感到难以承受时,要及时通过大声呼喊等方式提醒工作人员停机检查;任何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都有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在运行中若出现意外情况,千万不要惊慌、乱动,不要自己解除安全装置,应保持镇静,在原位置等待工作人员的救援,切不可盲目自救。

三)使用气瓶时,要注意检查液化气钢瓶的“二维码”、检验日期标记,气瓶检验过期是不能使用的;液化气钢瓶的放置位置不要靠近热源和明火,不能在阳光下曝晒,禁止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钢瓶;液化气钢瓶必须直立使用,不得将钢瓶卧放或倒置;如发现液化气钢瓶泄漏时,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散气,千万不可点火,也不要开关电器设备,防止引起泄漏气体爆炸着火;液化石油气用户,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否则极易产生泄漏,引发火灾与爆炸事故。

各特种设备有关单位应做到

(一)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节前和节后复工复产,要组织人员对每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故障或异常的,立即停止使用,经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二)各客运索道、景区旅游观光车等使用单位每日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制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合格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加强员工自身防护,引导乘客做好防护工作。

(三)各电梯维保单位要按时、按质做好电梯日常维保工作,春节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值守,配合、指导使用单位做好安全检查。

(四)气瓶充装单位要把气瓶应纳尽纳入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监管平台,实行“一瓶一码”“封枪联锁”扫码运行;严格落实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定期做好入户安检,不得为同一房间使用天然气的用户同时提供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准充装未获得气瓶制造许可资质企业生产或未经制造监督检验合格的气瓶,不准充装应当办理使用登记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或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不准充装超出定期检验有效期、非法改装、翻新及报废或应当予以报废的气瓶,不准充装瓶阀等安全附件不齐全、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损坏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不准充装待充装介质与气瓶标志涂覆规定盛装介质不一致的气瓶以及违反充装规定超压、超量充装气瓶,不准充装外观变形、明显损伤或瓶内介质不明、压力显示异常、出现泄漏、异常响声等问题的气瓶,不准充装时向气瓶内添加可能对气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损伤的物质,不准将移动式压力容器内的气体直接对气瓶进行倒装或者将气瓶内的气体直接对其他气瓶进行倒装,不准未获取气瓶充装许可资质单位或者未取得气瓶充装作业资质人员从事气瓶充装活动,不准在充装区域(场地)易燃、易爆、毒性气体浓度超过规定值或者气体充装设备、系统的压力超过规定值等存在安全隐患状况时从事气瓶充装作业。

来源: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邓植元|审核:余运超 任丹


作者:云上谷城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