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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24-04-10 字体:【

尊敬的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襄阳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谷城县公安交警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即日起将对城区主、次干道“三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静态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现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市民驾驶“三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停放在“三车停放区”,未设“三车停放区”的,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盲道或者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对未规范停放车辆的,由城管部门依法扣留其车辆,并予以行政处罚;

二、市民驾驶“三车”不得加装车篷、车厢、挡风罩等改变外形结构或者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擅自加装、改装的车辆,由公安机关责令恢复原状,并予以行政处罚;

三、市民在使用共享电动车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逆行,不随意穿插机动车道;停放车辆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还车区域,不得停放在还车区域外妨碍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通行。

为确保整治效果,对拒绝或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大家齐心协力维护,感谢您对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谷城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10日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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