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 聚焦
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出台 5月8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24-04-12 字体:【

4月1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了解到,我市出台《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高宜居水平。

《办法》要求,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做好本辖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可行性普查,并将普查结果按照“适合加装、较难加装、不适合加装”三个档次进行分类公示。一户申请即启动意愿征询工作,有加装电梯意愿的业主,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征求本梯间(梯间指共同使用同一楼梯的住宅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经本梯间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经表决通过后,由业主委托1—2名业主代表向区级住建部门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区级住建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区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管线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察意见。现场勘察意见不通过的,应向申请人告知具体原因。现场勘察通过的,由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费用的预算及其筹集和分摊方案;电梯维护保养方式及其运行、保养费用分摊方案等。

根据《办法》,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为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施工等相关工作。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也可以书面委托电梯企业、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物业企业、原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上述相关工作。现场勘察通过的,实施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定编制加装电梯设计方案。

《办法》提出,我市支持电梯平层入户,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可以以平层入户的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当无法利用现有楼梯间平台或阳台实现平层入户时,可通过增设入户连廊的方式实现平层入户,条件允许时一楼业主也可增设入户连廊。区级规划部门在联合审查环节按照“一楼一策”的原则对入户方案予以审核。

《办法》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单部电梯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项目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加装的电梯归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共有,加装部分不计入本单元建筑物面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电梯竣工验收并取得登记证书后,财政部门按照每部电梯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办法》自2024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来源:襄阳日报

编辑:邓植元|审核:余运超 任丹


作者:云上谷城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