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5-24 字体:【大 中 小】 |
驾车在路上,有时“赶时间” 或者觉得前车速度“太慢” 有些驾驶员朋友 可能就会提速超车 但是,超车不仅仅是 变道-加速-超车 这么简单 一次强行超车、会车 可能会赢得一时的“快” 更可能失掉行车的安全 下面来了解一下 01以下情形不得超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02安全超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03超车时的灯光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想要“安全超车” 驾驶员还需注意以下情况 ↓↓↓ 1弯道超车 经过弯路时 无法观察清楚对向车辆的行驶状况 在这里违法超车 如遇突发情况 你已经没有躲避空间 2连续超车 在上图中 驾驶人选择压越黄色虚线超车 这一行为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但在下坡路上 驾驶人难以观测对面通行状况 这时应该果断放弃超车 如果对面驶来的是大型车辆 此时超车 被超的“后车”没有及时拉开车距 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提醒大家 不要连续超车 3超越大货车 我们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刚刚准备超车 却发现对象有车驶来 这时就应该放弃超车 总的来说 超车的防御性驾驶就是 观察路况,确认下列信息: # 有无车辆相向驶来 # 后方是否有来车 # 距离是否足够超车 # 前车是否提速 # 超车完成后并线距离是否足够 # 注意道路中心的标线,不要实线超车! 在实施超车的过程中 做好以下四点 保证自己安全: # 提前打好转向灯告知后车 # 与被超车辆并行时需要留出足够的横向距离 # 完成超车后保持小角度转向回到行车道 # 不要右侧超车 来源:湖北交警 编辑:邓植元|审核:余运超 琚晓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