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4-06-04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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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你们快来看看,我们家门口有一只像猫头鹰一样的鸟……” 5月31日晚20时许,谷城县公安局石花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熊先生报警称,自家门前有一只长得很像猫头鹰的鸟,且疑似受伤,请求民警帮助救治。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只羽毛为灰褐色、体长约10厘米的鸟类,经民警初步辨认,像是一只猫头鹰幼崽,而且左翼有受伤情况。民警赶紧找来水和食物进行投喂,帮助猫头鹰恢复体力,并立即联系了县野生动物保护站。
当日21时许,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到派出所。经检查,该鸟类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翅膀有轻微损伤,可能是年龄太小,在学飞过程中意外受伤。 目前,该幼鸟已安全移交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专业救治,待其情况好转之后,将会放飞自然。 通讯员:陶梦曦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邓植元|审核:余运超 琚晓青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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