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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住建局关于全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06-13 字体:【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工作,保障业主知情权,根据“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近期,我局开展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本次共检查50个小区,其中大部分小区按要求公示了物业服务信息,但部分小区还存在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公示栏设置不规范。主要反映在水岸花城、水岸华庭、后湖春天、君临城北等小区。

二是未公示收支明细。主要反映在鼎盛名居、筑阳新城、新市民小区、锻造一院、盛世中华城、八O一小区、锻造三院、银座、龙湾尚品、盛世佳园、旺恒国际、中天兰庭、兰庭悦府、兰庭北苑、过山还建房、国瑞苑、水岸花城、水岸华庭等小区。

三是公示内容不全。主要表现在新市民小区、龙湾尚品、盛世佳园、旺恒国际、中天兰庭、过山还建房、国瑞苑、康乐雅苑等小区。

二、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明确公示内容。根据《襄阳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三)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五)物业区域内停车位、车库的销售、出租、分配以及使用情况;(六)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示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完善物业服务的公示内容,并按要求在小区宣传栏、公示栏、物业服务中心、楼栋出入口等位置规范公示。

三是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对于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通报印发之日起10日内自行整改到位,并同步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和印证资料。我局将持续开展随机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在企业信用评价时予以扣分,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希望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警示警醒,规范行为,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9日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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