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0-02-01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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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为做好湖北省在外人员返鄂、省内人员返汉服务管理工作,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范围内返鄂返汉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二、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在本辖区确定的进出口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迎接、体温检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由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导督促辖区内返鄂返汉人员所属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鄂返汉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四、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 五、返鄂返汉人员返回途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经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来源: 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陈渊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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