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2-06 字体:【大 中 小】 |
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7号令 为确保全县交通管制令行禁止,实现“非必要足不出户、车不上路、街不见人”的防控目标,坚决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现对全县各加油站成品油市场供应管理发布如下命令: 一、自2020年2月7日0时起,全县各加油站除对本命令规定的保障车辆加油外,暂停对其他机动车辆出售成品油,且不得以任何散装形式对单位或个人出售成品油。 二、全县加油站成品油保障车辆范围为: (一)医疗救护车辆、军警车辆、电力、通讯应急救援车辆、环卫车辆及殡葬服务车辆; (二)承担疫情防控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保障的运输车辆(需持县或乡镇开发区防控指挥部通行证); (三)喷涂公车标志的公务用车、行政执法车辆; (四)县、乡镇(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发放通行证的疫情防控应急备用车辆。 三、全县各加油站要建立加油登记台账,逐车登记加油车辆信息并严格按照公众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做好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措施,严禁给保障车辆范围之外的任何车辆出售成品油,一经查证属实的,商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行政许可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加油站的保供和监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属地监督检查,县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本命令的违法经营行为。 五、全县成品油全面恢复供应时间另行公告。 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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