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新冠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有引起传播严重危险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发布日期: 2020-02-12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湖北省卫健委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 作者:云上谷城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