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08-14 字体:【大 中 小】 |
近期 某地市场监管部门 查获多起 农村小卖部无证销售药品的案件 许多经营户不知道 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不能销售药品或者误把药品当成保健食品销售 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 无证经营药品销售 最低处罚150万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于无证销售药品做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小超市、小卖部内销售风油精、补脑汁、黄芪生脉饮等就是属于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各位经营者一定要仔细自查! 这些东西都属于药品 如何区分保健食品与药品 认准这些标志和批号 1、看标识 保健食品有“蓝帽子”: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的,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 药品根据它们的安全性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其中非处方药有OTC标志。因此,外包装有OTC标志的则为药品,而非保健食品。当然,不是所有的药品都有OTC 标志,但有这个标志的一定是药品哦! 2、看批准文号 药品有“国药准字”: 《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注意查看批准文号,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的即为药品!格式通常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 如: 保健食品同样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一般为“国食健字”“国食健注”“食健备”,或“卫食健字”“卫进食健字”“卫食健进字”。 如: 请认准蓝帽子标志!请认准蓝帽子标志!请认准蓝帽子标志! 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1、销售药品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购买药品请到正规药店、医院购买; 3、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来源:襄阳播报 / 编辑:冷晶晶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