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21-05-26 20:11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严玲 1958年8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精神,决定在全县建立“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谷城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