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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1-10-29 字体:【

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县宾馆小礼堂召开。县委书记黄克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韩晓林主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许杰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晓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乐洪运、龚莲、陈敬友、龙德艳、胡明书、全正斌和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冯晓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汉江襄阳段全面禁渔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报告和审议意见,并对十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等次。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县政府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过了谷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等,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交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时间拟定为2021年11月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委书记黄克立发表讲话,指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开创了谷城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新局面,推动了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是一个政治可靠、实绩突出、作风优良、廉洁奉公、能打胜仗的领导班子,是一个县委满意、人民满意的领导集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值得总结和发扬,是干好今后人大工作的宝贵财富和实践成果。

黄克立要求,要充分继承和发扬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实践中,牢记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将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为“打造工业强县、实现绿色崛起、建设美丽谷城”、整体推进“五县”建设、实现全县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韩晓林要求,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谷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五县”建设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努力为谷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五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接受詹爱军辞去谷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詹爱军辞去谷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谷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1年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仁兵为谷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叶非非为谷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关于何仁兵为谷城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何仁兵为谷城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关于接受张欲晓辞去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欲晓辞去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敬东的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马拥军的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坤山的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张永强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道军、范传琪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关于张永强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委提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张永强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立政的谷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谢雪丽为谷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杨伏生的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立政为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韩仕宇为谷城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8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忠富的谷城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宛大勇的谷城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曹晓虹的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

宛大勇为谷城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忠为谷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晓勇、龚高峰为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记者:张红娟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冷晶晶 / 编审:翟竞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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