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1-22 字体:【大 中 小】 |
巡察公告 根据襄阳市委、谷城县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谷城县委汉江大保护专项巡察组将聚焦谷城县汉江水污染防治和汉江沿岸造林绿化情况,对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以及沿江乡镇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伸至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汉江水污染防治和汉江沿岸造林绿化的规定和要求,对照各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方案,聚焦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汉江水污染防治和汉江沿岸造林绿化的有关精神、要求及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情况,聚焦相关部门、单位在推动汉江水污染防治和汉江沿岸造林绿化工作中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及作风建设情况,聚焦汉江水污染防治和汉江沿岸造林绿化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内容开展监督。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及汉江水污染防治和汉江沿岸造林绿化方面的来信来访。 欢迎广大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涉及的人和事,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信函、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巡察组联系。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涉法涉诉、个人利益诉求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谷城县委汉江大保护专项巡察组 2021年11月18日 |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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