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2-10 字体:【大 中 小】 |
关于城区新增部分路段 实施机动车禁停的通告 为加强谷城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谷城实际,现决定对城区以下路段进行机动车实施禁停,具体通告如下: 1、沿河路 南河三桥—南河大桥 老桥头车站—城内南街路口 城内南街路口—航管站 2、沿河西路 南河桥头警务室—君山水岸售楼部 3、银杏路 银城大道—县幼儿园 4、振兴路 粉阳路建行路口—正洪杰座道子 5、园林路 百步梯—粉阳路特科路口 6、谷伯街 鼎盛名居—筑银路 7、禹山路 银城大道—振兴路 8、粉水南路 谷城商场—HK健身房(老汽配二厂) 9、中华路 粉阳路加油站—县广播电视局(电视台) 10、银城大道 聂家滩大桥—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 11、过山口街 八零一路口—胡家井社区 12、纬十四路 银城大道—国瑞苑 13、中华北路 国瑞苑—北辰大道 14、筑银路 西关市场—银城大道 15、步行街 裕丰广场—华中宾馆 16、印刷巷 粉阳路—谷伯街 17、银城大道 聂家滩大桥—316国道 18、经二十二路 丽景嘉园—纬十八路 19、纬十八路 县职高—北辰大道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禁停规定,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谷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谷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谷城交警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严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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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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