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2-25 字体:【大 中 小】 |
婚前买房 婚后“商转公”怎么办? 12月23日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 按照新的政策法规要求 该中心日前下发通知对 “商转公”涉及的政策 进一步予以明确 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贷款低,“商转公”业务自2019年9月1日恢复实施以来,使许多居民受益,仅今年就有近2千户家庭办理了“商转公”业务。 不过 其中也有少部分市民 因婚姻状态发生变化 在申请“商转公”时出现问题 “之前办商业贷款时是单身或已结婚,后来结婚或重新单身,现在国家政策法规明确了相关规定,因此在办理‘商转公’业务时,就要按照现在的婚姻状况和房产抵押情况来办。”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科科长韩松说,这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对家庭财产和债务的法律约束所致。 据了解 通知明确了市民四大类 婚姻状况变化后的适用政策 分别是 01 若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且申请转贷时住房所有权依旧为个人所有,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住房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共同抵押及共同还款声明; 02 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且申请转贷时住房产权为夫妻共有,以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商转公”贷款,并按照要求办理第二顺位抵押; 03 婚姻存续期间办理原商贷的,申请“商转公”时,以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商转公”贷款,依据原商贷抵押产权状况办理第二顺位抵押,可为夫妻共有,也可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 04 原商贷借款人因离婚而发生婚姻关系变化,原配偶向原商贷银行申请解除抵押担保,原商贷银行明确住房产权单独所有(借款人所有)及贷款债务归属于借款人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应手续的,以借款人自身条件办理“商转公”业务。 此外 通知还明确提出 “商转公”属于转按揭贷款 必须取得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同意 出具同意办理“确认函” 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 公积金办事处(管理部) 积极推广“商转公”业务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 应办尽办、应贷尽贷 此外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 关于年终暂停办理 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关于年终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年终账务结转工作,我中心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17:00起停办所有柜面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账户转移等业务。同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含网厅、微信、手机APP等),政务服务渠道(含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将暂停所有对外业务受理服务。 二、根据国家和本市2022年元旦放假的安排,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其各管理部(办事处)从2022年1月1日(星期六)至2022年1月3日(星期一)元旦假期期间暂停对外受理并办理业务。 三、2022年1月4日(星期二)8:30,正式恢复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 四、停办业务期间,住房公积金查询业务不受影响。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来源:襄阳晚报 责任编辑:邓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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