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6-03-02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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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襄阳市区出租汽车驾驶员“红黑榜”评定工作指南(试行)》(简称《工作指南》),明确对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驾驶员(统称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红黑榜”管理,每月评定一次。 明确评定标准 根据《工作指南》,“红榜”面向表现优秀的驾驶员。上榜者需满足一年内无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营运服务违法记录、有责服务质量投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注重仪容仪表,热情服务获好评;在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媒体报道或表扬;协助查处违法行为;在抢险救灾、重大活动保障中表现突出;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符合这些情形的驾驶员,均可被列入“红榜”。 上“黑榜”的为服务质量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工作指南》明确列举了16种上“黑榜”行为,主要包括: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喊客拉客;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网约车驾驶员线下揽客;车辆外观、内饰脏乱,有异味,且拒不整改;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文明礼让行车;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发生殴打、威胁、恐吓乘客等行为;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罢运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评定周期内被乘客投诉且经查属实;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 评定流程透明 “红黑榜”实行每月评定机制。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每月5日前将建议名单推送至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协会汇总信息并公示,经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复核后,于每月10日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最终名单。 信息采集渠道多元,“红榜”名单主要来源于媒体报道、失物招领信息、公益活动记录、企业推荐等。其中,AAA级及以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的公司,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公司车辆数的2%。“黑榜”名单则通过日常执法检查、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等渠道采集。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和网约车平台需在每月3日前主动报送驾驶员的相关突出事迹或违规情况。 奖惩措施分明 为确保“红黑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工作指南》制定了明确的奖惩措施。 登上“红榜”的驾驶员可享受多项激励:计入个人及所属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作为推荐参评“优质服务驾驶员”“先锋示范车”等荣誉的基础条件,并可依据相关办法获得奖励;对年度上榜次数最多、表现突出的驾驶员,所属企业将获行业通报表扬;鼓励网约车平台和出租汽车95128电话约车服务平台对上“红榜”的驾驶员给予优先派单。 被列入“黑榜”的驾驶员则面临相应惩戒:计入个人及所属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由所属企业组织其参加不少于8个学时的专项教育培训,整改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报备;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被列入“黑榜”的驾驶员,鼓励平台延迟或限制派单;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上“黑榜”驾驶员,将由行业协会发起联合抵制。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红黑榜”管理制度,旨在引导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经营、文明服务,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行业氛围,为乘客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来源:襄阳晚报 编辑:邓植元|审核:陈声权 琚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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