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6-04-08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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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流动经营摊贩业主: 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市容秩序、食品安全与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师生出行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开展全县校园周边及城区、乡镇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4月7日起,15天内完成全规范整治,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二、经营规范要求 1.定点经营:校园门前出入口为严禁经营区,一律禁止摆摊;县城区内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按照划定的疏导区经营,县城区外的乡镇流动摊贩必须在经属地政府划定的疏导区经营,严禁占道、堵路、占盲道、消防通道及车行道。 2.定时经营:早上7:00-8:30、中午11:30-12:30、16:30-18:30,晚间时段根据校园上下学时段设定,其余时段校园周边禁止经营,所有摊贩务必规范经营。 3.依法登记:食品摊贩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免费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方可经营;乡镇将登记信息抄送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 4.卫生秩序:必须做到“人走地净”,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油烟直排扰民行为。 5.食品安全:严禁销售“三无”、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严格落实防尘、防虫、防蝇等卫生要求。 6.交通规范: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摆摊,不得阻碍车辆、行人通行,自觉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三、管控要求 (一)严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 凡未按规定登记《食品摊贩登记卡》、拒不执行定点定时经营以及占道经营、阻碍交通、乱扔垃圾、乱摆乱放等行为,拒不整改的,依规实施处罚。 (二)建立违规退出机制 对多次违规违法,拒不落实整改,经营造成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问题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立即取消临时经营资格,坚决清退出疏导区域,并纳入重点管控名单,切实维护校园周边秩序规范管理。 四、温馨提示 请各位摊贩自觉遵守规定,主动到所属乡镇完成登记,进入划定区域规范经营。让我们共同维护整洁、有序、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 谷城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