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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湖北襄阳段)湿地保护联盟2026年度工作推进会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增殖放流活动在谷城举行
发布日期: 2026-05-27 字体:【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汉江(湖北襄阳段)湿地保护联盟2026年度工作推进会暨增殖放流活动日前在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顺利举行。

本次活动以“以盟聚力护汉江 以规致远兴湿地”为主题,旨在从生态安全高度加强汉江流域湿地保护,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来自省林业局湿地保护中心、野保湿地处、省湿地保护基金会、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汉江(湖北襄阳段)湿地保护联盟所属6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以及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阳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城关镇及巡护员、志愿者代表60余人参加活动。

专家观摩送良策 把脉会诊谋规划

省湿地保护基金会理事长胡兴焕、省林业局湿地保护中心主任陶磊等领导及专家一行,实地观摩了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近年来实施的水质净化工程、民生项目绿道二期、桥下景观节点、汉江洲滩保护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惠民示范项目。专家现场点评、把脉会诊,为保障汉江水生态安全、提升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就湿地保护与“十五五”项目谋划提出宝贵建议。专家一致认为,谷城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理念先进、路径清晰、成效显著,尤其在生态惠民与社区共建融合方面具有示范价值。建议进一步强化汉江中游湿地系统性保护顶层设计,加快构建跨区域协同监测网络,将生物多样性指标深度融入“十五五”项目库建设,以增强汉江流域生态安全风险预警与防控能力。

以案释法护生态 增殖放流促修复

在谷城汉江边,举行了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增殖放流活动。谷城县人民法院在现场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宣读了判决书,要求涉案人员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出资购买600万尾鲫鱼、鲤鱼等本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有力维护了汉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与食物链稳定。与会人员齐聚汉江洲滩,将一尾尾鱼苗送入汉江,以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生态,增强汉江水域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

这次增殖放流活动也是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联合县人民检察院,探索的“检察+湿地”“六个一”公益保护模式的具体行动,通过司法与行政协同,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安全风险。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生物多样性科普资料,营造了知法、守法、爱湿地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公众维护生态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

政策培训明方向 联盟交流聚合力

召开了汉江(襄阳段)湿地保护联盟年度工作推进会,会议由省湿地保护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王少明主持。

会上,省林业局野保湿地处主任科员陈伟深入解读了《湿地保护法》核心要义,并详细讲解了“十五五”规划项目编制要求、申报规范与资金争取要点,指导各单位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科学谋划、规范申报湿地保护项目。

襄阳汉江、樊城长寿岛、宜城万洋洲、南漳清凉河、老河口西排子湖、谷城汉江等6家联盟成员单位分别就特色工作案例、下一步工作打算及联盟协作建议进行交流分享,充分体现了联盟“聚力、共享、互补”的价值。省市湿地专家分别针对各地在规划编制、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答疑,助力提升基层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凝心聚力再出发 共绘湿地新蓝图

省湿地保护基金会理事长胡兴焕、省林业局湿地保护中心主任陶磊分别讲话,认为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用事实回答了湿地公园建设如何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问题,肯定了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及联盟各成员单位在维护湿地生态安全、推动生态修复、开展宣教及产业惠民方面的做法,提出了以活动为载体、项目为支撑、创新为动力,信息共享、标准共建的工作思路。会议要求,各联盟成员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将湿地保护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抓手;结合“送智基层”活动,用好专家资源,解决实际问题,科学编制“十五五”湿地保护项目;强化联盟协作机制,在联合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传、生态修复等方面深化合作,以信息共享、标准共建为目标,逐步实现“抱团共赢”,扩面提质,为全省乃至全国流域湿地保护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提供“汉江样板”。

通讯员:蔡筱杙、胡娟、王玉

编辑:邓植元|审核:陈声权 琚晓青


作者:云上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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