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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遏制交通违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谷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正式启用警用铁骑摩托车车载流动交通违法取证设备进行违法抓拍,现将具体公告如下:三、警用铁骑摩托车车载流动交通违法取证设备抓拍范围:机动车违规停放或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驾驶人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及时核对、更新车辆登记联系电话,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车管所窗口办理变更,确保正常接收违法提醒与告知信息,倡议全体交通参与者抵制违法停车,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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